鍾馬田(D. Martyn Lloyd-Jones)於1899年生於英國南威爾斯,二十二歲那年,自聖巴多羅買醫學院畢業,得到內科與外科醫學的雙重榮譽獎。不久之後,考入皇家醫師協會為會員,擔任皇室御醫之一。正當他在醫學界的聲譽如日中天之際,他卻開始考慮出來傳道的可能性。1927年,他毅然決然辭去了高薪的醫職,投入威爾斯一間教會的全時間傳道工作十年之久。 1939年,他正式接受坎伯•摩根(G. Campbell Morgan)的邀請,與他一同牧養倫敦威斯敏斯特教會(Westminster Chapel)。五年之後摩根退休,他成為該堂的唯一牧師。他一共在該教會牧養了三十年之久,每主日早晚講道一次。每週五晚上的查經也吸引了無數渴慕真道的人。 鍾馬田醫生被公認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講道者(之一),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這樣評論:“我從未聽過這樣的講道。……帶著電擊的力量。”透過當年的錄音、經過編輯出版的講道集、以及各種語言的翻譯,他的影響力今日較之當年有過之而無不及,令許多無法親自在場感受其衝擊力的人得以稍稍領受他那忠於聖經、帶著聖靈恩膏的信息。 鍾馬田的許多講章後來整理成書,譯成多國文字,從此世界各地的信徒均得蒙造就。麥種傳道會已經翻譯出版他的經典作品《講道與講道的人》與《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 三月1日是鍾馬田醫生安息四十周年,麥種傳道會將於三月底四月初出版他的教義講座《聖經的偉大教義》,來紀念上個世紀福音派最重要的代言人。在他臨終前幾天,,他告訴身旁的人:“不要為我得醫治禱告,要為我預備好迎接這個榮耀而禱告”(Don’t pray for my healing,pray that I will be ready for this glory)。
第 1章 我的目的和方法
我們以一段經文開始總是好的。但並不是因為我將要開始我的講道,而是我確實想以這些經文開始,因為這些經文給出了我要講的內容的背景,也解釋了我打算在這一系列聖經教義的學習中要做的。我們先看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現在,我們必須用一些引言開始,出於一些原因,我認為這是必要的。一個原因是,一些人可能會質疑我們打算開始這一系列的教義講座是不是合適的、正確的。我們生活在一個並不是聽到很多有關教義的時代,並且有一些人非常愚蠢地說他們不喜歡教義,而這樣的一個態度對我來說是非常可憐和可悲的。有關聖經教義的講座或講章曾經一度是非常普遍的,卻變得相對不那麼普遍了,特別是在這個世紀。然而,儘管我們並不打算直接處理這樣的批判,但它卻是個很好的起點,因為它促使我提及幾件事情,是我們的頭腦必須非常清楚的。我們將要考慮三件事情:在這一系列的學習中我們打算做什麼,我們打算如何做和我們為什麼這樣做。
那麼我們打算做什麼呢?這是一系列有關聖經教義的學習。當我們講到聖經教義時,我們指的是什麼呢?回答是,聖經是特別關注教導某些真理的,而沒有什麼比我們領悟這些真理更重要,並且我們應該從聖經開始。聖經是本有非常明確目標的書,它所有的教導都是指向一個確定的目的;它要把它的教義和特別的真理呈現在我們面前,並在我們心中不斷地強調和表達這些教義和真理。
讓我以否定的方式來講得更清楚些。比如說,聖經不是一本關於一般世界歷史的書。對於這點,我們並非常常記得。但也要注意到,創世記如何用十一章的經文濃縮了二千年的歷史。聖經的主旨並不是關於世界歷史的,它有另一個目標。
我們再來看另一個否定式。聖經甚至也不是有關神所有作為的一本完整的歷史書—祂曾做過的很多事並沒有在聖經中提到—但它選擇記載了一些事,為的是讓人們注意它本身的目的及計劃。比如說,四福音書並沒有呈現神兒子、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完整傳記。不!福音書所呈現的是有關於耶穌基督的真理,比如福音書主要記述了祂最後三年的生活—除此之外的記載是非常少的。它們也記載了有關祂的降生,但主要的重點是祂公開事工的生涯,也就是祂30歲之後的事。
約翰在他的福音中很清楚地讓我們看到這點。他告訴我們:「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約翰並沒有試圖精確詳細地給我們有關主生活的流水賬。不,不是這樣的,他有個很明顯的目標,在他福音書的最後幾節寫道:「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十一25)。
或許有人會問:「那麼,聖經到底是關於什麼的呢?」當然,關於這個問題,可以毫不猶豫地回答:本質上,聖經是有關救贖的宏大故事。它是神為罪人所做事情的歷史。我們在聖經上所發現的其它所有事情,其實都是其附帶的事件。聖經向我們呈現的是神救贖的信息,是從神而來,以我們可以理解、可以看見、可以相信的方式呈現的。因此,當我們談論聖經教義時,我們是指在聖經中顯明給我們的關於救贖的各個方面,是有關救贖這個大問題的各樣真理。
現在可以分出很多的主題,但讓我先給你們提一些必須思考的教義。當然,其一就是這本書—聖經—本身。我們為什麼要關注這本書?為什麼我們所要學習的教義只能限於這本書?聖經是如何描述它自己的呢?顯然我們必須由此開始。除非我們對聖經的所是以及聖經關乎它本身的宣告有清楚的認識,否則我們就不能繼續思考聖經其它方面的教義。
然後,既然已經接受了聖經是我們的權威、我們的標準,我們就會開始這個偉大的、並且總是在其它教義之前的教義,就是有關神的教義。「起初神……」(創一1)。我們在這裡與神相會。這是祂的啟示。因此,當我們來到聖經前,就是學習有關神的真理,嚴格來講,那就是神學(theology)這個詞所表達的意思。
接下來,很明顯便是有關人的教義。我已經講過聖經主要是教導我們關於救贖的,而救贖就是神為人做了什麼。關於人的教義就被稱為人論(anthropology)。
然後,我們將著手於有關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教義—基督論(Christology),因為一切的救贖之工都在祂裡頭,也僅僅在祂裡頭。舊約聖經中的一切都是指向祂的,祂是啟示的最高潮,而且聖經中大量的記載都是關於祂的。
在明白救贖是如何被成就之後,下一個要討論的是:這個教義是如何應用於我們的。對此,聖經上有很多的教導,也就是關於救恩的教義,或稱為救恩論(soteriology)。
然後,當我們得蒙救贖之後,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呢?我們會被帶入教會,成為基督奧祕身體的一員。因此很顯然,你將會期望聖經告訴我們有關教會的事。這被稱為教會論(ecclesiology),或有關教會(ecclesia )的教義。
再之後,我們很自然會問這樣一個問題:在這裡我們是被救贖的、基督的肢體、祂身體—教會—的一員。但為的是什麼呢?還會有什麼事繼續發生在我們身上呢?最終會怎樣呢?聖經在這個問題上也給了我們相關的教導,即末世論(eschatology)或關於末後的事的教義。聖經的教導都會指向一個大高潮和完滿實現的事。一定會有最終、末後的事,而且你在聖經中也會發現很多相關的教導。
另外還有一些真理,神若願意,我們也希望可以一起來思考。這些就是我所計劃要做的。因此,任何人都不要以為,我們在這裡只是要給出一個關於聖經及其內容的總體概括和摘要。那是個非常不錯的想法,但不是我們在這裡要做的。我已經給了你們這些教義的總輪廓,我們也將致力於此。我們將在經文中、神的話語中找出這些教義;我們主要的任務就是把這些教義提取出來並且學習。
但讓我們現在看一下我們的第二個問題:我們將如何來開展這項工作呢?在這裡,我們同樣必須謹慎,要有好的定義,要在我們的頭腦中清楚地知道,並且明白我們真正的企圖是什麼,因為在這點上經常有很多的誤解。讓我再次用否定的方式來說明。我並沒有打算給出一系列的神學講座。我想知道是否有人會對此很驚訝,是否有人會認為:「肯定的,沒有神學的講解,你就無法給出聖經教義的講座。」我想對你說,這兩件事並不相同,而且非常重要的是,我們應當明白這二者之間的不同。我們必須將我們的講座限定在聖經所講的範圍中,並且僅僅是聖經所講的範圍。
但是現今的神學並非如此,它擴大了範圍。神學一開始就宣稱,神不單將祂自己啟示在聖經裡,也在歷史中、在經驗中啟示自己。並且在給出聖經的教義、聖經的教理之前,神學還宣稱必須也考慮啟示的這些其它方面。當然,神學包含聖經教義,也包含了很多其它方面是在聖經陳述範圍之外的。換句話說,神學家是像這樣行事的:他來到聖經面前;學習它;尋找並提取聖經的教義,又或者思考其他人已經做過的。然後他開始著手反思這些教義;思考並分析它們;並試圖把它們建構到一個體系中。他會帶入哲學(那意味著人的思想和想法),然後試圖把兩者整合在一起並繼續反思。這個過程的最後結果就被稱為神學。
所以,我相信我已經清楚說明了,我打算做的並非如此。這並不是說我不相信神學,我是相信的。但是,當我說要給出一系列聖經教義的講座時,我的意思並不是要給出一系列的神學講座。
讓我用一個例子來準確地解釋我這話的意思。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曾經有個著名的聖經教師,也是著名的解經家,他出版過一個小冊子,叫《聖經重要的教義》(The great doctrines of the Bible )。當我打開那本書看作者寫了些什麼的時候,我很想知道它如何論及(例如)有關神的教義。令我吃驚的是,他的第一個標題是「神存在的證據」。當我看到這個標題的時候,我對我自己說:「他不應該給這樣的書名;他應該說這是一本關於基督教神學的書,因為你根本不會在聖經上找到神存在的證據。」
對於這些證據,我的意思是這樣的:人們主張,只要檢視你自己的良心,就能夠知道有神。你對你自己說:「我認為,因此一定有……。我在思考神,但這樣的想法一定來自某處,一定有什麼東西與我的思想相對應。因此,應該有神,也必須有神」,等等諸如此類的想法。還有他們從自然來論證,他們說,當你看到大自然時,看到這樣的井井有序和美妙的設計,你會說這一切一定來自於某處,一定有個創造者。這是非常好的論證。
還有道德的論證。我承認,在這個世界上有好的和更好的,並且對我來說這就暗示著某處有最好的,一定有絕對的完美,這就被稱為神存在的道德論證。而我所提到的這個作者在他的書中提出許多諸如此類的論證,但是聖經上從沒有這樣或那樣的論證。這個人告訴我們他寫了本關於聖經教義的書,但那是神學家的寫法!
我並不是說這些證明神存在的論證毫無價值,但我要強調的是,你在聖經中是不會找到它們的。並且值得注意的是,這位作者表示他要說的每件事都是根據聖經,但卻在這個特別部分裡完全沒有聖經的證據。因此,他已經越過了他打算要做的範疇。
但是,我們要處理的是聖經的教義。聖經並沒有給我們神存在的證據,它是直接宣告祂;它只是告訴我們關於祂的事。儘管正如我說過的,這不是說我不相信神學,然而我確實要說,我們不能忘記在與神學聯繫時存在的危險。當你帶入哲學、臆測、你自己的思想或人的理性的時候,你正在開始做一些可能危險的事—未必如此,但有可能。現在,我們要避免去做這樣的事。
我們也要避免另外一些事。我們不會企圖為這些教義辯護。這當然也是應該做的、並且是非常好的事情—這被稱為護教學(apologetics)。但我們現在主要關心的不是為教義辯護;而我這麼說是因為,當我們講到一些特別的教義部分時,你們當中一些人可能會因為我沒有為該教義辯護而感到失望。比如,當我們講到有關創造的教義時,進化論所引起的問題就會變得很突出。但我主要目的不是在於解決這樣的問題。當然我們必須提到進化論,但我們主要將會從正面講解聖經自己在這方面說了什麼。
因此,再一次地強調,我們所站的立場是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隱祕的事〔萬事終極的解釋〕是屬耶和華我們的神的。」同樣,我們也將講有關罪的教義。這時有人可能很想知道:「罪惡是從哪裡來的?」我不能回答你。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你可以推測,你可以推理,但那不是聖經教義。我們必須把我們的內容限定在已經啟示的範圍內,而不應該到那些最終屬於神意念的隱祕事物中去。
那或多或少定義了我們思考這些教義的方法。這也把我們帶到最後一點來。為什麼我們相信應該這樣做?對於這個問題,我有如下幾個回答。第一,聖經自己將教義呈現給了我們,因此我們也應那樣傳講教義。我一開始就告訴過你們,聖經並非僅僅是一般的歷史書。它是一本把一些特別的真理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書,而這些真理就是教義。所以,要恰當地讀聖經,就必須思想教義。聖經要我領會它的教義。換句話說,我可能很瞭解聖經,但除非我意識到領會其教義的重要性,否則,我的聖經知識對於我而言可能就沒有益處。
讓我這麼說吧。難道這不正是先知們所做的事嗎?你在舊約聖經中讀過關於他們的事蹟,那麼這些人當時在做什麼呢?他們持守了這些教義—特別是律法的教義—並且執行這些教義。他們是在應用律法。他們來到以色列民中對他們說:「你們這些人以為,因為你們有律法,你們就明白它;但你們並不明白。」他們說:「律法把教義帶到你們面前,而這就是你們必須領受和理解的。」他們是在向人們傳揚教義。
我們的主自己不也是這樣做的嗎?在登山寶訓中,除了這事,祂還做過什麼呢?祂說:「你們聽見……,只是我告訴你們……」(太五27~28)。祂拿起律法,用教義的形式解釋它。祂解釋它。祂說,僅僅籠統知道律法是沒有價值的;你必須確切地知道它在講什麼。祂提取出這些原則,並應用它們和執行它們。
很顯然,這也正是使徒們所做的事。讀一下使徒行傳,並注意第一代基督教傳道人所傳講的。他們做過什麼?你會發現,他們不是拿出一段經文,然後給出這段經文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的準確意思,再然後去分析它,等等。不,不是這樣的。他們講道的方式就是宣講教義。他們有一個信息,並把這信息傳講給人們;他們使用經文來表明這就是教義。
當然,那就是講道當有的內容;那也是講道的目的和功用。那不僅是一個人表達他自己思想的機會。我再重複說,這也不僅僅是對經文給出另外一種翻譯。不是的,它的目的是把真理帶給會眾。使徒們是那樣做的,正如講道本身始終所要求的。
或者打開新約聖經的書信,這些書信是什麼呢?這些書信處理一些重要的教義,並強調與實施了。在特定的教會中對教義有特定的需要。因此,書信的作者不僅帶來教義,並且進行實際的應用。你會看到,貫穿這些書信的都是關於表達和解釋教義。這就是我這樣做的第一個原因;我認為,這是聖經所要求的。聖經自己把這些教義顯明了出來,也勸勉我們應當傳講教義。
另一個原因是,當我們學習聖經時,不這樣做就會存在危險。我們可能會只見樹不見林,而這是多麼可怕的危險啊。與我們的主同時代的那些猶太人真正的問題在於,他們止於字句,而沒有領會精意。換句話說,他們從來沒有明白教義。他們滿足於熟悉字面的話語(the words),卻沒有得著道(the Word)本身。我們都要意識到,這是我們可能會有的一個危險,因為如果我們只是止於字句,那麼我們就不會從中受益,甚至會受到誤導。這也可能是我們靈魂受咒詛的原因。當你學習完聖經後卻沒有領會到教義,那麼你的學習是完全沒有益處的。這可能會增加知識,也是打發時間的好方法。我認識一些人,就像別人使用填字或拼圖遊戲一樣地使用聖經,把各種劇情恰當地串聯起來,但他們從來都未曾領會教義,他們的學習是沒有價值和益處的。
學習聖經教義的下一個原因是,歷世歷代的教會都發現,強調聖經教義是最基本和必要的。在教會一開始建立時,一個人如果不願不計代價地做出「耶穌是主」這樣的信仰告白,就不會被接納為教會成員。當然,宣稱「耶穌是主」的那個時刻,你其實是在做一個教義陳述。過一段時期後,這些早期的基督徒們發現僅宣稱「耶穌是主」並不夠,還需有洗禮套語(baptismal formula),準備受洗的人需要以要理問答的形式學習教義。他們會被問及一些問題,最後他們必須能夠回答這些問題。
但是,你記得之後發生了什麼嗎?很快開始出現異端。一些人在教會裡講一些不正確的東西。他們是很認真的,但當中許多人講的是錯誤並有害的東西。這些異端的教導者或假師傅,不僅造成了教會內部的混亂,還誤導教會之外的人。教會中異端的出現,使得早期教會不得不制定出被稱為信經(creed)的信仰告白。比如說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和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
這些信經變得非常必要,因為在教會中出現了太多的錯誤和異端。並且教會在聖靈的引導下說:「我們必須清楚地知道什麼是我們所信的,什麼是我們所不信的。僅僅讓人們有聖經可讀是不夠的。認真且有才幹的人可能會讀這本聖經,並可能會講出一些相當錯誤的東西。我們必須定義我們的教義。」而對教義的定義,我們就稱之為信經。
再之後,曾經一體的教會分為兩部分—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但或多或少,教義是相同的。教會變得死氣沉沉,但仍然由這三個重要的信經掌管著。
接著便是宗教改革,教會被注入新的生命、新的活力、新的理解,並且發現以清楚明確的方式歸納並陳述教義是絕對必要的。所以,在更正教徒中有幾個重要的信仰告白(Confessions)。這些信仰告白其實就是聖經教義的羅列與解釋。宗教改革的領導者們再次提到:「僅僅讓人們有聖經可讀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指導他們,幫助他們。他們很容易走迷。所以,我們必須告訴他們,關於神我們相信什麼,又不相信什麼。我們必須告訴他們有關基督、教會等等的教義。」英國教會的信仰告白叫做《三十九條信綱》(Thirty Nine Articles)。在歐洲大陸也有許多著名的信仰告白,比如在摩拉維亞弟兄會和改革宗教會中。之後在17世紀,一個重要的信仰告白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制訂出來,因而稱為《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它是蘇格蘭教會和世界所有長老會教會的信仰告白。
所有這些信仰告白和伴隨它們的要理問答,都只是聖經教義的陳述,為的是讓教會內的人有可能確切地知道應該相信什麼,不相信什麼,以及這樣相信的理由。這些都是為了使我們在信仰上更好的被建造,並使我們能確切地知道我們的立場。
假如所有這些在早期教會中是很有必要的,在改教時期和十七世紀是很有必要的,那麼在現今的世代肯定也是急迫需要的吧?今天,教會被各種各樣的異端圍繞著,這些人來到你的門前,說他們是宣講「來自聖經」的信息。他們說他們相信我們所教導的聖經。就在他們陳述他們立場的那一刻,從直覺上你感到有些錯誤,但卻無法答覆他們。那麼,學習聖經教義的一個目的,就是使我們能夠一起發現這類教導中的錯誤。我並不是打算講解有關異端的問題,而我所要做的是:我將提醒你,什麼是聖經所教導的。當我們對此有全面的知識和紮實的領會時,我們就可以查驗其它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每一個教導了。
但是,不僅是各種各樣的錯誤及極端圍繞著教會,甚至在教會內部也存在著可怕的混亂。缺乏教義的教導,也缺少清晰的定義,並願意允許任何人講他們想講的。這也就是說,基督徒們現在更迫切需要一起來思考聖經的教義。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的立場,並且能夠抵擋任何來攻擊我們的敵人:一切狡猾的敵人和一切用來毀滅我們靈魂的詭計—就是那裝扮成「光明天使」的魔鬼所使用的詭計。
但我有個更重要的原因,來與你們一起思考這些教義。最終,這是唯一的方法,可以用來真正認識神、並進入祂的榮耀同在中、以及學習祂為我們所做的奇事。是的,讓我們繼續讀聖經並學習它,但讓我們不要迷失在細節中。我們要注意這些重要、有力、崇高的教義,並要意識到神是誰,以及祂在祂的愛子裡為我們做了什麼—儘管我們是罪人。
不管怎樣,這才是我心中的目標。我做這些,並不是為了給你們一些理性上的知識、或你們以前所沒有的資訊。神禁止我企圖那樣做,或任何人以為那就是我們要做的。保羅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所以,這一系列講論或討論的氛圍,不會是課堂的氛圍。最後也沒有任何考試來測試你學到多少,也沒有畢業文憑給你。不,不是那樣的!我們所關心的是神,是認識祂。這是在敬拜。任何對聖經的思考都應是敬拜;對我來說,沒有比對待聖經及聖經的教導如同對待其他課本一樣更危險的事情了。
人們經常對我說:「這些神學院到底怎麼了?我認識許多人,他們進入神學院的時候還是好好的,但當他們出來的時候你再看看他們!」現在人們經常談論類似的事,可能不一定都是真實的,但如果有時是真的話,我想我可以告訴你為什麼會這樣。在這些地方,他們太常對待聖經,如同對待其它普通課本了。他們太常對待這些偉大的教義,彷彿它們只不過是人的思想和觀念。他們並不總是在敬拜和敬畏的氛圍中來對待這些事。他們感興趣的,是在於經文的準確翻譯和理性上的知識,那當然也是必要的,但我們一定不能僅僅止步於此。
聖經的教義並不是有待學習的科目,而是我們應該渴想去知道的東西,為的是叫我們可以不因知識而「自高自大」、不因我們的資訊而感到興奮,反而使我們可以不斷地在敬拜、讚美、崇拜中親近神,因為我們已經比以往更充分地看到了我們奇妙之神的榮耀。願神給我們動力做這些事,願藉著這些教義的學習,我們所有人都更認識那獨一的、又真又活的神,並更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至終都得著復興。因而我想表達這樣一個願望,就是藉著我們和其他像我們一樣的人,整個教會都能夠被復興,並且可以在我們當中重新見證神榮耀大能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