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用基於農業原理的嚴正警告,提出要讀者作決定的呼籲—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7節)。人思想或做事的時候,如果以為不會自食其果,或者以為他們所得的結果不會與所作的事情相稱,他們就是在欺騙自己和輕慢神。但是,種甚麼收甚麼,這條必然規律一直都沒有變過,神是輕慢不得的,這句耳熟能詳的話也一樣是真的:沒有人可以輕慢神而逍遙法外。
可是,人們都傾向於認為這個普遍的原則會有一個例外—「雖然這對所有人都是真的,可是對我可不一樣。我不會遭受種瓜得瓜的後果。我想種甚麼就可以種甚麼,而且仍然會有好的收穫。」這種普遍的想法只是證明了先知耶利米的話:「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我們有令人瞠目結舌的自欺能力。看見一些本來很聰明的人可以對自己生命的屬靈方向如此盲目,讓我們感到吃驚。事實上,人越聰明,就越知道如何想出理由來欺騙自己和躲避神。亞當和夏娃用他們少得可憐的衣服和甚至更不充分的藉口來躲避神,那個故事就是我們人類的共同經驗。我們需要重視保羅的警告,而且還需要經常聽到他提醒我們,要避免最絕妙的自欺。
接著,保羅應用種甚麼收甚麼的農業原則—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8節)。我們在這裡面對一個抉擇,一個可以確定我們命運的抉擇。我們不是命運、惡運、甚至預定論的受害者。我們的抉擇確定了我們的命運—我們要順著情慾呢,還是要順著聖靈?古語說得好:「種下思想,就收穫行動;種下行動,就收穫習慣;種下習慣,就收穫品德;種下品德,就收穫命運。」
那些順著情慾撒種的,就破壞了與他人的關係—他們相咬相吞,彼此惹氣,互相嫉妒(五15、26);他們氣焰囂張地迫使每一個人遵守相同的民族習俗和傳統。這些種族對抗和社會競爭撕裂、並且破壞了教會。順著情慾撒種會一直帶來破壞—破壞與他人和與神的關係。
摘錄自韓森(G. Walter Hansen)著,《加拉太書簡釋》(麥種,2015年3月)